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關于征集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線索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或個人:
為消除招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決定在全省開展工程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并聯合印發了《廣東省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根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現公開征集我市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線索,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整治范圍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間根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
二、專項整治內容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以及招投標實踐操作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三、投訴舉報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四、投訴舉報方式
請據實填寫《深圳市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投訴舉報表》(詳見附件),并在受理時間內發送至專用郵箱bhpg@szj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投訴舉報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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