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2021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圍繞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強化廣州、深圳“雙城”聯動,打造高質量發展動力源等重點任務,在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加快打造“軌道上的大灣區”、出臺省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體工作措施,其中很多都涉及深圳。
在出臺省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措施方面,《分工方案》提出: 1. 制定省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措施,探索實施省級行政管理權限負面清單; 2. 推動出臺深圳先行示范區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探索放寬產業、投資、醫藥、金融等領域市場準入; 3. 支持建設全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 4. 加強深圳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協調合作,推動建立區域互動、優勢互補的改革聯動機制,加快實現協同對接。
在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方面,《分工方案》提出:
1. 推動出臺新時代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園建設實施方案; 2. 推動港澳法律、醫療、建筑及工程等方面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 3. 推動三地聯合發布首批“灣區標準”; 4. 試點放寬國際新藥準入,推進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使用港澳藥品醫療器械試點工作; 5. 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組建方案》; 6. 探索建立大灣區城市群數字化治理新模式,加快創建大灣區數據中心等。
在加快打造“軌道上的大灣區”方面,《分工方案》提出:
1. 成立廣州都市圈、深圳都市圈、粵東地區城際鐵路項目專項指揮部; 2. 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線網規劃,制定廣州、深圳都市圈城際鐵路建設運營分工方案; 3. 建成佛莞城際等項目,加快建設廣清城際延長線,開工深惠城際、穗莞深城際前海至皇崗口岸段、莞惠城際小金口至惠州北段等項目,推進深大城際、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廣佛江珠城際佛山至江門段前期工作; 4. 加快推進鐵路項目建設,建成贛深高鐵、南沙港鐵路,開工合湛高鐵、珠肇高鐵珠海至江門段等項目,加快廣湛、廣汕汕、深江、深汕、梅龍高鐵和揭惠、茂名博賀港等貨運鐵路建設,推進深南高鐵、廣州至珠海(澳門)高鐵、廣清永高鐵、梅州至武平高鐵、羅岑鐵路等項目前期工作;謀劃推進茂名北向鐵路通道、汕昆高鐵廣東段等項目。
在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力度方面,《分工方案》提出:
1. 爭取交通運輸部盡早批復沈海高速機荷段改擴建初步設計,年底前主體工程開工建設; 2. 推進白云機場三期、深圳機場三跑道建設,加快珠三角樞紐(廣州新)機場、惠州千萬級機場等項目前期工作; 3. 有序推進深中、黃茅海通道等在建高速公路項目建設。
在充分釋放消費潛力,支持廣州、深圳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方面,《分工方案》提出:
1. 制定《廣東省2021年提振重點消費的若干措施》; 2. 加快取消汽車等領域行政性限制消費的規定; 3. 出臺我省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指導意見; 4. 加快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內免稅店等。
在發展高鐵航空貨運和多式聯運方面,《分工方案》提出:推進東盟-廣東-歐洲公鐵海河、廣東鹽田港亞太-泛珠三角-歐洲國際集裝箱、順豐鐵聯、粵港澳大灣區“7+5”多層節點網絡等4個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積極創建國家多式聯運示范工程。
在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通關模式改革方面,《分工方案》提出:建設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支持廣州、深圳市開展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適時向全省推廣。
在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方面,《分工方案》提出:編制光明科學城、松山湖科學城、南沙科學城總體發展規劃;籌建粵港澳大灣區量子科學實驗室;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實質性建設,爭取新型顯示、第三代半導體等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獲批建設等。
在推動珠三角核心區優化發展方面,《分工方案》提出:編制廣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現代化都市圈發展規劃等。
在支持汕頭、湛江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方面,《分工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廣州與湛江、深圳與汕頭深度協作機制;加快推進汕頭化學與精細化工廣東省實驗室、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汕頭規劃建設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設施,推進南澳島生態旅游區創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區等。
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方面,《分工方案》提出:組織惠州市、廣州市越秀區、廣州開發區、深圳前海自貿區開展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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